2024年上海建桥学院专升本科目、考纲等信息公布。
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的变化
一、考试大纲变化1、考试大纲更新《经济管理综合》、《传播学概论》、《机械设计基础》、《综合英语》、《综合日语》、《综合德语》、《护理综合》考纲。
2、考试科目更改(1)工商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会计学、电子商务、工程管理专业考试科目《管理学》改考为《经济管理综合》;
(2)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专业考试科目《西方经济学》改考为《经济管理综合》。
以上调整的最新招生专业对照表详见上海建桥学院招生网发布
二、招生专业对口要求调整
1.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专业限招收高职(专科)阶段所学专业为电子与信息大类、自动化类相关专业;
2.取消工程管理专业报考专业限制。
以上调整的最新招生专业对照表详见上海建桥学院招生网发布
三、免笔试面试申请条件变化
1、凡高职(专科)在读期间,符合以下任意一个项目的考生可获得面试资格:
(1)市级及以上大学生年度人物(含提名奖)、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团干部)、进博会优秀志愿者、五四青年奖章荣誉称号的获得者;
(2)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或上海市级奖学金获得者;
(3)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金奖获得者;
(4)“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上海赛区金奖获得者;(
5)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奖者;
(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国赛阶段获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办);
(7)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赛阶段获奖者(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主办);
(8)连续参加两届进博会志愿者工作(证书落款以商务部部长和上海市市长签名为准);
(9)上海建桥学院雷锋金质奖章获得者。
2、在高职(专科)在读期间,同时符合以下任意两个项目的考生可获得面试资格:
(1)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获得者;
(2)校级学年综合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学期综合奖学金一等奖以上获得者(不含企业奖学金);
(3)高职(专科期间)就读非英语专业且CET-6合格(425分及以上),或商务英语专业且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的考生;
(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23年支持举办学科竞赛活动名单》(沪教委高[2023]25号)中各类学科竞赛项目中获得一等奖(金奖)或二等奖(银奖)者;
(5)“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中国大学生创意节中获一等奖者;
(6)“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20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中各类学科竞赛项目中(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最新竞赛项目名单为准),国赛(总决赛)阶段获奖者;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国赛(总决赛)阶段获奖者;
(7)“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上海赛区银奖获得者;
(8)进博会志愿者(证书落款以商务部部长和上海市市长签名为准);
(9)上海建桥学院雷锋奖获得者;
(10)上海市及以上大学生一类体育比赛团体项目前六名、单人项目前三名、多人项目前六名获得者。(说明:①一类体育比赛指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大学生体育协会“、”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组织委员会”五个单位之一为主办单位的体育比赛②团体项目指以学校为单位参赛,多人参加,无单项奖且奖项名次唯一的竞赛项目,仅限篮球、足球;多人项目指比赛由双人、4人接力、4人团体等2人及以上参加的比赛分项目,仅限击剑、体育舞蹈、径赛、乒乓球、网球、武术;单人项目仅限击剑、体育舞蹈、田径、乒乓球、网球、武术、拳击、跆拳道③参加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获团体一、二、三等奖项等同多人项目第一、二、三名。);
(11)针对艺术类考生申请免笔试面试部分不确定奖项,经学校艺术类专业面试资格审查专家组审核并推荐,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面试资格名单。四、报考艺术类专业外语能力要求调整2024年我校专升本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须大于380分(含380分),若艺术类考生在高职(专科)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竞赛证书可抵消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外语能力要求具体详见下表